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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
[来源:淄博新闻网     日期:2008-08-26]    

   淄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《关于将“老工伤人员”相关待遇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确定了纳入统筹管理的范围、程序和统筹项目。统计结果显示,“老工伤人员”相关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后,淄博约有1.9万人从中受益。“老工伤人员”待遇纳入范围有:2000年10月1日以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,其2000年9月30日前发生工伤(职业病)的人员;2007年1月1日以来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、民间非营利组织,其2006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(职业病)的人员。待遇纳入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、生活护理费、辅助器具费和在职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。“老工伤人员”的工伤医疗费等相关待遇,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风险备用金后纳入工伤保险统筹。